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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最高法关于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的指导意见

  • 作者: 刘司纯
  • 来源: 投稿
  • 2024-08-03


一、如何理解最高法关于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指导意见

理解要点:

1. 借贷关系的认定

认定借贷关系,应以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为基础。

借条、欠条等书面凭证是认定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但并非唯一证据。

法院应综合考虑借款用途、资金来源、还款方式等因素,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

2. 利息的认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

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进行调整或免除。

3. 担保的效力

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可以主张与借款人相同的抗辩事由。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4. 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借款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履行之日起重新计算。

5. 证据的收集

当事人应提供借条、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法院可以调取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证据。

当事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的,法院可以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进行判断。

6. 审理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审理的原则。

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打击非法放贷行为。

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 其他规定

借贷双方不得以借贷为名义掩盖其他非法行为。

法院对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市场状况。

法院应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

(法发〔201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原则

(一)坚持合法性原则。民间借贷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首要问题。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对民间借贷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二)坚持公平原则。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对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依法予以调整。

(三)坚持保护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

二、严格审查民间借贷合同的合法性

(一)审查借贷主体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二)审查借贷目的是否合法。借贷不得用于违法活动,如赌博、走私、贩毒等。

(三)审查借贷利率是否合法。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该利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四)审查借贷期限是否合法。民间借贷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五)审查借贷形式是否合法。民间借贷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借款金额较大或者借款期限较长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一)积极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二)依法判决。对调解不成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适用法律规定,公正合理。

(三)执行到位。对生效的民间借贷判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四、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

(一)加强宣传教育。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民间借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司法监督。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司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同配合。人民法院应当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维护民间借贷市场的秩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4月23日

三、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

(法发〔202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审理。严格按照民法典、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准确适用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实质重于形式。透过形式审查借贷合同的实质,认定合同的性质,依法保护真实意思表示。

(三)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出借人合法取得的利息,同时依法保护借款人免受高利贷等非法借贷行为的侵害。

(四)坚持审慎审查。对借贷合同的成立、内容、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防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

二、严格审查借贷合同的效力

(一)审查借贷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生效要件。

(二)审查借贷合同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借贷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违反禁止高利贷、禁止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等规定。

(三)审查借贷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借贷合同显失公平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予以适当调整。

三、合理确定借贷利息

(一)适用法定利率。借贷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利率的,超出部分无效。

(二)参照市场利率。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未超过法定利率,但明显高于市场利率的,可以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利息。

(三)综合考虑因素。确定借贷利息时,应当综合考虑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借款风险等因素。

四、依法认定高利贷

(一)认定标准。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举证责任。出借人主张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36%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三)后果认定。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且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出借人返还。

五、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一)积极调解。人民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应当积极组织当事人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二)依法判决。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执行。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调解书,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六、加强审判监督

(一)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民间借贷案件的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中的问题。

(二)加强审判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

(三)加强案例通报。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报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实践。

七、加强宣传教育

(一)开展法治宣传。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民间借贷法律知识的了解。

(二)加强警示教育。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典型案例警示社会公众,远离高利贷等非法借贷行为。

(三)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

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工作,切实贯彻本通知精神,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四、《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

(2021年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审理。严格按照《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确保裁判结果公正、合法。

(二)坚持实质重于形式。透过形式审查借贷合同的实质,认定合同的性质,依法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打击非法集资、变相高利放贷等违法行为。

(三)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出借人合法借贷权益,同时兼顾借款人合法权益,防止恶意逃废债。

二、严格审查借贷合同效力

(一)审查借贷合同是否具备合法形式。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载明借款金额、利息、期限、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

(二)审查借贷合同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借贷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

(三)审查借贷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借贷合同显失公平的,应当依法调整或者撤销。

三、合理确定借贷利息

(一)适用法定利率。借贷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利率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参照市场利率。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未超过法定利率,但明显高于市场利率的,可以参照市场利率调整。

(三)综合考虑因素。确定借贷利息时,应当综合考虑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借款风险等因素。

四、依法认定高利放贷行为

(一)认定标准。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视为高利。

(二)法律后果。高利放贷的,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

(三)刑事责任。以高利放贷为业的,或者利用高利放贷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一)加强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审判。对调解不成的民间借贷纠纷,依法审理,及时作出公正裁判。

(三)执行到位。对生效裁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裁判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六、加强审判监督

(一)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对民间借贷案件审判质量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强化审判管理。加强对民间借贷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畅通申诉渠道。畅通当事人申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当事人的申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