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 作者: 李皙颜
- 来源: 投稿
- 2024-04-24
1、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
2、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进一步盘活林权资源,激发林业经济活力,支持林农和林业企业发展林业产业,经研究决定,现就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的方针,坚持扶持林业企业、助推林农创收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以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增收益为特征的林业金融新机制,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和林农增收致富的目标。
二、政策措施
1. 明确抵押范围。林权抵押贷款的抵押范围包括依法取得的国有林使用权和集体林经营权。
2. 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建立省级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因抵押林木不可抗力灭失或林木价值大幅下降而造成贷款损失的,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3. 完善信息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林权抵押贷款信息平台,实现林权抵押信息公开查询和动态管理。
4. 加强监管。银保监部门要加强对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监管,重点防范抵押林木价值虚高、处置不当等风险。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2. 宣传培训到位。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和操作流程,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金融机构、林业企业和林农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
3. 优化金融服务。银保监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林业企业和林农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4. 加强风险管理。林业部门要加强林权抵押审核,把好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关。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林权评估、抵押登记、风险控制等制度,确保贷款安全。
5. 完善配套政策。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如土地登记、抵押登记、资产评估等,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3、2020林权证抵押贷款的最新通知
2020 年林权证抵押贷款最新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森林生态保护政策,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银保监会、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 16 号),对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做出以下调整:
明确可抵押林权范围。可抵押的林权仅限于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和国有林特许经营单位拥有的商品林和经济林,不包括国家重点保护林木、防护林、公益林、风景林等非商品林。
设定贷款额度限制。林权证抵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林权评估价值的 70%。
完善风险管理措施。贷款机构应加强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包括实地核查林权证真实性、评估林地价值、监测林地使用情况等。
加强监管协作。银保监会和国家林草局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监管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该通知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贷款机构和借款人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