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违规借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作者: 马晏溪
- 来源: 投稿
- 2024-12-07
一、民法典中关于违规借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违规借贷的法律后果
一、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借贷合同无效。(民法典第153条)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贷合同无效。(民法典第153条)
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借贷合同无效。(民法典第157条)
二、部分无效
借贷合同中部分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该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妨碍其他部分的效力。(民法典第154条)
三、撤销借贷合同因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情形订立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民法典第157条)
四、返还借款
借贷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民法典第155条)
五、支付利息
借贷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出借人不得请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民法典第155条)
六、赔偿损失
借贷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156条)
七、行政处罚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从事非法借贷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法》第87条)
八、刑事责任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从事非法借贷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7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