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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当得利与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有何不同

  • 作者: 刘司纯
  • 来源: 投稿
  • 2024-07-26


一、在不当得利与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有何不同

不当得利

原告举证责任:

被告获得了原告的财产或利益

被告没有法律依据获得该财产或利益

被告拒绝返还该财产或利益

民间借贷

原告举证责任:

存在借贷关系(借款合同、借条等)

被告借款后未按时还款

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

举证责任的不同

不当得利:原告需要证明被告没有法律依据获得财产或利益,而被告不需要证明自己有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原告需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被告未按时还款,而被告可以举证证明借贷关系不存在或自己已经还款。

举证责任分配的理由

不当得利:原告通常是财产或利益的原所有人,因此更容易证明被告没有法律依据获得该财产或利益。

民间借贷: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原告作为债权人需要证明被告作为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

二、在不当得利与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有何不同

不当得利

原告举证责任:

被告获得了原告的财产或利益

被告没有法律依据获得该财产或利益

被告拒绝返还该财产或利益

民间借贷

原告举证责任:

存在借贷合同

被告借款

被告未按时还款

举证责任的不同

不当得利:原告需要证明被告没有法律依据获得财产或利益,而被告不需要证明自己有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原告需要证明借贷合同的存在和被告的违约,而被告可以提出抗辩,例如合同无效或已履行还款义务。

举证责任分配的理由

不当得利:原告通常是财产或利益的原所有人,因此更容易证明被告没有法律依据获得该财产或利益。

民间借贷:原告通常是出借人,而被告是借款人。出借人通常拥有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因此更容易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被告的违约。

三、不当得利和民间借贷纠纷有区别吗?

有区别。
不当得利

指一方没有法律依据而取得他人的财产或利益,致使他人遭受损失。

强调的是取得财产或利益的无因性。

返还义务的依据是公平原则。

民间借贷纠纷

指自然人之间因借贷关系产生的纠纷。

强调的是借贷合同的效力。

返还义务的依据是借贷合同。

主要区别

取得财产或利益的依据:不当得利是无因的,而民间借贷是基于借贷合同。

返还义务的依据:不当得利是基于公平原则,而民间借贷是基于借贷合同。

诉讼时效: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为两年,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三年。

利息:不当得利一般不产生利息,而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举证责任:不当得利由取得财产或利益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而民间借贷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

四、不当得利 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不当得利
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相关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2018)民申1108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要点:

不当得利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原告负有证明被告取得财产的事实、被告取得财产没有法律依据、被告取得财产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举证责任。

被告负有证明其取得财产有合法依据的举证责任。

原告主张被告取得财产没有法律依据,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取得财产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的缺乏。

被告主张其取得财产有合法依据,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取得财产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存在。

其他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85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