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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息填报时,扣除比例应选择“是”还是“否”

  • 作者: 朱雨沫
  • 来源: 投稿
  • 2025-01-05


一、房贷利息填报时,扣除比例应选择“是”还是“否”

“是”

二、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主体: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范围:

纳税人自有住房贷款利息

贷款用于购买、建造或大修纳税人的自有住房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扣除标准:

1. 首套房

贷款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利息扣除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2. 二套房

贷款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利息扣除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 改善型住房

纳税人出售原有住房并购买新住房

新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原有住房出售收入加上新住房贷款余额

利息扣除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4. 其他情况

纳税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出售原有住房并购买新住房

新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原有住房出售收入

利息扣除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注意事项: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在纳税申报时申报

纳税人只能对一套自有住房贷款利息进行扣除

贷款用于购买非自有住房或用于其他用途的,不得扣除利息

贷款期限超过30年的,超过30年的利息不得扣除

三、个税申报中房贷利息的扣除比例怎么填

个税申报中房贷利息扣除比例的填写方法:

1. 确定贷款类型: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

2. 确定贷款时间:

2019年1月1日(含)前取得贷款的

2019年1月1日后取得贷款的

3. 根据贷款类型和时间确定扣除比例:

| 贷款类型 | 贷款时间 | 扣除比例 |

||||

|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2019年1月1日(含)前取得贷款的 | 贷款利息全额扣除 |

|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2019年1月1日后取得贷款的 | 贷款利息按实际发生额的80%扣除 |

| 公积金贷款 | 无论贷款时间 | 贷款利息按实际发生额的100%扣除 |

填写方法:

在个税申报系统中,找到“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住房贷款利息”,然后根据上述规则填写扣除比例:

2019年1月1日(含)前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填写“100%”

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填写“80%”

公积金贷款:填写“100%”

注意事项:

扣除的房贷利息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夫妻双方均有房贷利息扣除需求的,可以分别申报扣除。

房贷利息扣除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

四、房贷利息填报时,扣除比例应选择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