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与管理
- 作者: 胡艺澄
- 来源: 投稿
- 2024-12-22
一、如何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与管理
如何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与管理
一、法律法规框架
《商业银行法》
《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二、转让原则
真实性原则:转让的信贷资产收益权应真实存在,且转让方拥有合法处置权。
合法性原则:转让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得损害债务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审慎性原则:转让方应审慎评估信贷资产的风险,并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风险。
透明性原则:转让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以保障投资者和债务人的知情权。
三、转让流程
1. 尽职调查:转让方对信贷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其风险和价值。
2. 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明确转让标的、转让价格、转让条件等。
3. 监管审批:转让方向监管机构报送转让申请,并取得审批。
4. 转让完成:转让方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移至受让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要求
风险管理: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控制信贷资产转让的风险。
信息披露:转让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贷资产转让信息,包括转让标的、转让价格、转让原因等。
后续管理: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持续跟踪信贷资产的履约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监管监督: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信贷资产转让的监管,确保转让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五、违规处罚
违反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管理规定的,监管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个人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责令改正罚款
暂停或撤销业务资格
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
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
银发〔2023〕1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行业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防范风险,促进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本通知所称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收益权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
二、基本原则
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转让的信贷资产应当真实存在,且转让方对信贷资产的权属、风险状况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合法性原则。转让方应当依法取得信贷资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
(三)审慎性原则。转让方应当审慎评估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并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信息披露原则。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充分披露信贷资产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的类型、金额、期限、风险状况、担保情况等。
(五)风险自担原则。受让方应当充分了解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并承担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转让方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
(一)具有健全的信贷资产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
(二)信贷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贷款率符合监管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四)具备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人员。
四、受让方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可以作为信贷资产收益权受让方:
(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二)具备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人员;
(三)符合监管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转让程序
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转让方应当对信贷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评估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二)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提供信贷资产的有关信息,并与受让方签订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
(三)转让方应当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四)转让方应当按照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受让方支付收益。
六、风险管理
转让方应当加强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风险管理,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对信贷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评估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三)对受让方进行充分的了解,评估受让方的信誉、财务状况和专业能力。
(四)在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中明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承担。
(五)定期监测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七、信息披露
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充分披露信贷资产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贷资产的类型、金额、期限、风险状况、担保情况;
(二)信贷资产的还款记录、逾期情况;
(三)信贷资产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情况;
(四)信贷资产的担保人或保证人情况;
(五)信贷资产的诉讼或仲裁情况。
八、监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监管,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二)对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资格、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
(四)对违反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监管规定的机构采取监管措施。
九、附则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的通知
银监发〔2018〕10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商业银行法》《信托法》《资产管理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应当坚持稳健审慎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切实履行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和信息披露要求,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二、信贷资产转让
(一)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信贷资产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2. 信贷资产转让后,机构仍能保持充足的资本和流动性;
3. 信贷资产转让价格公允,转让过程透明;
4. 信贷资产转让不损害债务人合法权益。
(二)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应当向受让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贷资产信息,并对信贷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三)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应当与受让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转让标的、转让价格、转让方式、风险承担等事项。
三、信贷资产类理财
(一)机构发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信贷资产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2.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信贷资产;
3.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风险与收益特征与信贷资产相匹配;
4.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募集说明书充分披露信贷资产相关信息和风险提示。
(二)机构发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应当对信贷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三)机构发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应当与投资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产品名称、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标的、风险承担等事项。
四、信息披露
(一)机构应当在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中,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相关方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信贷资产转让信息:转让标的、转让价格、转让方式、风险承担等;
2.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信息:产品名称、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标的、风险收益特征等。
(二)机构应当在机构网站、营业场所等渠道公示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相关信息,方便相关方查询。
五、监管措施
(一)银监会将加强对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的监管,重点检查机构是否符合本通知要求,是否存在违规转让信贷资产、发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等行为。
(二)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机构,银监会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 责令改正;
2. 暂停或限制相关业务;
3. 处以罚款;
4. 对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管措施。
六、附则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四、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
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
一、目的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信贷资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展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
三、定义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是指银行将信贷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收益权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
四、基本原则
(一)审慎经营原则。银行应审慎评估信贷资产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状况确定收益权转让的规模和方式。
(二)真实反映原则。银行应真实反映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实质,不得通过收益权转让规避监管要求或转移风险。
(三)信息披露原则。银行应向受让人充分披露信贷资产的风险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风险管理原则。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收益权转让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五、业务流程
(一)尽职调查。银行应对信贷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风险状况、担保情况等。
(二)风险评估。银行应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评估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并确定收益权转让的规模和方式。
(三)信息披露。银行应向受让人提供信贷资产的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风险状况、担保情况、收益权转让的条款和条件等。
(四)转让协议。银行与受让人应签订收益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的标的、转让的金额、转让的期限、收益分配方式、风险承担方式等。
(五)监管报备。银行应按照监管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备收益权转让业务。
六、风险管理
(一)风险评估。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收益权转让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对收益权转让业务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额度管理、风险分散、担保措施等。
(三)风险监测。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体系,对收益权转让业务进行持续的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七、监管(一)监管部门负责对银行的收益权转让业务进行监管。
(二)监管部门有权对银行的收益权转让业务进行检查、调查和处罚。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