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是多少
- 作者: 马则先
- 来源: 投稿
- 2024-12-15
一、沈阳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是多少
沈阳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如下: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长不超过30年
第二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长不超过20年
注意:贷款年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70年。
具体贷款年限还需根据贷款人的年龄、收入、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沈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对二手房有什么要求
沈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对二手房的要求:
1. 房屋产权清晰
房屋产权必须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情况。
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
2. 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得是商用、工业用房等。
3. 房屋面积
房屋面积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沈阳市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90平方米。
4. 房屋年限
房屋年限不得超过20年(含20年)。
超过20年的房屋,贷款年限将缩短。
5. 房屋评估价值
房屋评估价值不得低于贷款金额。
评估机构必须是经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
6. 房屋交易价格
房屋交易价格不得高于评估价值。
7. 房屋所在地
房屋所在地必须在沈阳市范围内。
8. 其他要求
借款人必须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借款人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
借款人不得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