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历次司法解释有哪些主要内容和变化
- 作者: 杨芊昱
- 来源: 投稿
- 2024-08-25
一、民间借贷历次司法解释有哪些主要内容和变化
民间借贷历次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主要内容:
明确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为年利率24%
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
借款人未还款,贷款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人主张借贷合同无效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主要内容:
完善民间借贷利率保护机制,将年利率24%的保护上限调整为年利率15.4%
明确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15.4%的,超出部分无效
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复利无效
完善民间借贷合同形式要件,明确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明确约定担保范围和期限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主要内容:
进一步完善民间借贷利率保护机制,将年利率15.4%的保护上限调整为年利率20%
明确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0%的,超出部分无效
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复利有效,但约定复利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0%
完善民间借贷合同形式要件,明确借贷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电子形式或者其他可以有形表现的形式
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明确约定担保范围、期限和担保方式
变化:利率保护上限调整:从24%调整到15.4%,再调整到20%
复利约定:2015年解释无效,2020年解释无效,2023年解释有效
合同形式:2015年解释书面形式,2020年解释书面形式,2023年解释书面形式、电子形式或其他有形表现形式
担保人责任:2015年解释未明确,2020年解释连带责任,2023年解释连带责任并明确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