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明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 作者: 王颜汐
- 来源: 投稿
- 2024-08-24
一、2023年昆明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2023年昆明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变化
1. 贷款额度调整
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原为50万元)
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40万元(原为30万元)
2. 贷款利率调整
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3.25%(原为3.1%)
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3.75%(原为3.6%)
3. 贷款期限调整
最长贷款期限:30年(不变)
4. 贷款申请条件调整
缴存公积金时间: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原为12个月以上)
征信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变)
5. 贷款用途调整
允许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翻建住房(不变)
新增用途: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6. 其他政策调整
取消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家庭收入挂钩的规定
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贷款
优化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注意:以上政策仅适用于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积金贷款。
具体政策以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发布为准。
二、昆明公积金贷款政策2020新政策出台
昆明公积金贷款政策2020新政策
一、贷款额度调整
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贷50万元
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贷30万元
二、贷款利率调整
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为3.25%
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为4.9%
三、贷款期限调整
最长贷款期限:30年
四、还款方式调整
新增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五、其他政策调整
取消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龄限制
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家庭收入的比例
六、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以上政策仅适用于昆明市公积金缴存职工。
具体贷款额度、利率和还款方式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为准。
政策如有变动,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为准。
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昆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第二章 贷款申请
第四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昆明市常住户口或在昆明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意向和能力;
(四)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贷款申请书;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收入证明;
(五)住房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合同或协议;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贷款审批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职工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职工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住房情况等进行调查。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收到贷款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贷款审批决定。
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应当予以批准贷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职工。
第四章 贷款发放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批准贷款的职工,应当与职工签订贷款合同。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贷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职工指定的账户。
第五章 贷款使用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第十二条 职工应当在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贷款资金。逾期未使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资金。
第六章 贷款还款
第十三条 职工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四条 职工可以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职工逾期不还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催收贷款本息。逾期超过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本息并追究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章 贷款管理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管理,包括贷款发放、贷款使用、贷款还款、贷款催收等。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系统,对贷款信息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定期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2021年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1年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 贷款类型 | 首套房 | 二套房 |
||||| 普通住房 | 60万元 | 40万元 |
| 改善性住房 | 80万元 | 60万元 |
| 公积金组合贷款 | 120万元 | 80万元 |
注:以上额度为最高贷款额度,实际贷款额度以借款人还款能力和住房价值评估结果为准。
改善性住房是指借款人名下无住房或名下住房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住房。
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