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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的主要目标和实施策略是什么

  • 作者: 李皙宁
  • 来源: 投稿
  • 2024-08-23


一、全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的主要目标和实施策略是什么

主要目标

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致富

完善小额信贷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实施策略

1. 政策支持

加强政策引导,出台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政策措施

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风险

2. 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增加信贷规模

3. 产品创新

开发适合脱贫人口需求的小额信贷产品

探索担保方式创新,降低贷款门槛

4. 服务优化

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效率

加强信贷管理,降低贷款风险

提供金融知识培训,提升脱贫人口金融素养

5. 监管加强

加强小额信贷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信贷信息系统,提高信贷透明度

6. 协同联动

加强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的协同联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担保机构的作用

7. 评估监测

建立健全小额信贷评估监测体系

定期评估信贷政策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二、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 2023年3月15日

地点: 北京

参会人员: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

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保监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银行行长

各大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负责人

会议议程:

1.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致辞

2. 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讲话

3.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讲话

4.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讲话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主任汇报工作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保监局局长汇报工作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银行行长汇报工作

8. 各大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负责人汇报工作

9. 讨论并通过《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10. 会议

会议内容: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经验,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创新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精准扶贫原则,聚焦脱贫人口和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边缘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信贷支持。要创新信贷产品,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效率。要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金融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服务。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脱贫人口对小额信贷的认识和利用率。

会议通过了《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机制。

会议意义:

此次会议为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会议的召开将进一步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深入开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对象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收入标准的农户。

返乡创业人员:从城市返乡创业,从事农业、农村产业和服务业的贫困人口。

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学等原因导致收入下降或支出增加,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贫困人口。

残疾贫困人口:持有残疾证,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收入标准的贫困人口。

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收入标准的贫困人口。

妇女贫困人口:家庭妇女,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收入标准的贫困人口。

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符合脱贫攻坚目标要求的贫困人口。

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小额信贷,为脱贫人口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精准扶贫: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和返贫户。

因户施策:根据脱贫人口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能力,制定个性化信贷方案。

风险可控:严格信贷审查,控制信贷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可持续发展:通过信贷支持,帮助脱贫人口建立稳定收入来源,实现长远发展。

三、信贷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

贫困边缘户

返贫户

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脱贫人口

四、信贷额度和期限

信贷额度:根据脱贫人口的生产经营需求和还款能力确定,一般不超过 5 万元。

信贷期限: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和还款能力确定,一般不超过 3 年。

五、信贷利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1.5 倍。

六、信贷方式

个人信贷:向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发放个人贷款。

小组信贷:向有共同生产经营目标的脱贫人口小组发放贷款。

担保贷款:向有担保能力的脱贫人口发放贷款。

七、信贷审查

资格审查:核实脱贫人口身份、生产经营能力和还款意愿。

项目审查:评估生产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和收益性。

风险评估:分析信贷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八、信贷管理

贷前管理:严格信贷审查,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

贷中管理:定期跟踪贷款使用情况,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贷后管理:督促还款,及时催收逾期贷款,防范信贷风险。

九、资金来源

财政扶贫资金

金融机构贷款

社会捐赠

十、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扶贫办

协作部门:金融机构、农业农村部门、科技部门

实施主体:金融机构、扶贫机构、社会组织

十一、监督考核

建立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

定期开展信贷检查,评估信贷实施效果。

对信贷管理不力、资金使用不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十二、保障措施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脱贫人口对小额信贷的认识。

完善信贷管理制度,规范信贷操作流程。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加强信贷人员培训,提高信贷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