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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条件、额度与流程

  • 作者: 胡乔煜
  • 来源: 投稿
  • 2024-08-14


一、青岛市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条件、额度与流程

青岛市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

条件

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其他住房贷款记录。

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其他住房。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为青岛市户籍或在青岛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4个月。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且能够覆盖贷款本息。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记录良好。

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利率执行。

流程

1. 申请预审:借款人及其配偶携带相关材料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审。

2. 提交贷款申请:预审通过后,借款人及其配偶携带相关材料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3. 审核审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4. 签订贷款合同:审核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其配偶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5. 发放贷款:贷款合同签订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到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相关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征信报告

购房合同或协议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其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材料

注意事项

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仅适用于青岛市户籍或在青岛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4个月的借款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其他住房贷款记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正在还款的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已结清的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其他住房,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已取得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

二、青岛市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条件,额度与流程

青岛市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

一、条件

具有青岛市户籍或在青岛市稳定工作满2年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年

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购买第三套住房用于自住

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相关规定

二、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住房价值的7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流程
1. 申请

借款人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身份证、户口本

婚姻证明

收入证明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产权证明(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 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承诺书

3. 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贷款承诺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完成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4. 还款

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还款

还款方式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

注意事项:

三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高于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

借款人需提供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产权证明

贷款额度受借款人收入、住房价值等因素影响

具体贷款政策和流程可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进行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青岛2020年第三套房可以贷款吗

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青岛市对第三套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首付比例:第三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贷款利率:第三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5%。

贷款期限:第三套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因此,在青岛,2020年第三套房是可以贷款的,但需要满足上述贷款条件。

四、青岛第三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青公积金发〔2023〕1号),自2023年3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此,青岛市第三套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