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青河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视频)
- 作者: 李珺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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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3
1、青河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
青河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青河县出台了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旨在为贫困户提供便捷、低息的信贷支持,助力脱贫致富。
政策内容:
贷款对象:符合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已脱贫但不稳定户。
贷款额度:原则上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特殊情况可申请增额。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执行,贫困户贷款利率经财政补贴后,实际贷款利率不高于3%。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项目可适当延长。
担保方式:以贫困户信用担保为主,可采取村集体担保、联户互保等方式。
申请条件:
具备脱贫致富的愿望和能力。
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
申请流程:
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
村委会初审后,上报乡镇扶贫办。
乡镇扶贫办审核后,报县扶贫办。
县扶贫办审批通过后,由指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其他规定:
贷款资金必须用于脱贫致富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到期后,贫困户应按时足额还清贷款本息。
对于逾期还款的贫困户,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为贫困户提供便捷、低息的信贷支持,助力脱贫致富。贫困户应积极了解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及时提出申请,把握机会,通过小额信贷实现脱贫致富。
2、青河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视频
青河县2020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
为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需求,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青河县制定了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一、贷款对象
青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贷款额度
每户最高可申请1万元贷款。
三、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2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同期县域内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利率下浮50%执行(不低于同期央行基准利率)。
五、贷款担保
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无需提供担保。
六、贷款用途
用于发展产业、技能培训、外出务工等贫困户脱贫致富相关用途。
七、申请流程
1. 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
2. 经贫困村和乡镇(街道)审核、推荐。
3. 县扶贫办核定后,由县财政局拨付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至贷款发放机构。
4. 贫困户与贷款发放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八、其他规定
1. 贷款发放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县域内正规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
2. 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用于承担贫困户贷款风险损失。
3. 贫困户需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4. 各相关部门和贷款发放机构要加强合作,做好扶贫信贷政策宣传、贷款发放、风险防控和资金监管等工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青河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会议
青河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会议顺利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精准识别和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破解贫困户融资难题,激发贫困群众发展壮大产业的内生动力,6月15日,青河县召开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会议。
会上,县扶贫开发办、县人民银行、青河农商银行分别就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扶持对象、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担保方式、上级奖补政策、信贷风险、信贷管理和退出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努力破解贫困群众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金融机构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简化信贷程序、降低信贷门槛,创新信贷产品,满足贫困户资金需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和订单信息,确保信贷资金用在刀刃上。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知晓率。要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态度,为贫困户申贷提供全程帮扶服务。要严格执行信贷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信贷资金规范使用,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有序发展。
4、清河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
清河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贫工作部署,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资金需求,清河县出台《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适用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退出不稳定户、返贫户。
二、贷款额度
每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五、担保方式
采取联保、信用、抵押、质押等多种方式。
六、申请条件
1. 已纳入扶贫系统管理,无违法违规行为;
2. 有明确的生产经营项目或增收途径;
3. 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和意愿;
4. 符合金融机构贷款条件。
七、申请流程
1. 贫困户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 村(居)委会初审后,报乡镇(街道)扶贫办;
3. 乡镇(街道)扶贫办审核后,报县扶贫办备案;
4. 符合条件的,经县扶贫办同意后,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八、后续管理
清河县扶贫办、金融机构将加强贷款使用、归还情况的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