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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林公积金贷款情况

  • 作者: 朱奕南
  • 来源: 投稿
  • 2024-07-26


一、2021年玉林公积金贷款情况

2021年玉林公积金贷款情况

贷款发放情况

2021年,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0,232笔,贷款金额13.5亿元。

其中,首次贷款占比75.2%,贷款金额10.1亿元。

二套房贷款占比24.8%,贷款金额3.4亿元。

贷款利率情况

2021年,玉林市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年期及以下为2.75%,5年以上为3.25%。

贷款期限情况

2021年,玉林市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其中,10年期及以下贷款占比45.3%,10年以上20年期贷款占比38.2%,20年以上30年期贷款占比16.5%。

贷款用途情况

2021年,玉林市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占比82.1%。

其次是购买二手房,占比15.4%。

其他用途,如装修、还贷等,占比2.5%。

贷款额度情况

2021年,玉林市公积金贷款平均贷款额度为132万元。

其中,首次贷款平均贷款额度为128万元,二套房贷款平均贷款额度为140万元。

贷款还款情况

2021年,玉林市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02%,处于较低水平。

其中,首次贷款逾期率为0.01%,二套房贷款逾期率为0.03%。

其他情况

2021年,玉林市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占比12.3%,贷款金额1.6亿元。

玉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出“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产品,为购房者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数据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玉林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条件

玉林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玉林市户籍或在玉林市稳定工作满1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贷款额的10%。

二、贷款用途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购买二手商品住房;

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建造、购买自有住房。

三、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住房购买总价的80%。

四、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申请人退休年龄与贷款申请时年龄之和。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六、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

七、担保方式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保证担保。

八、其他条件

申请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符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玉林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玉林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 = 可贷额度 × 贷款成数

可贷额度 = 缴存余额 + 缴存额 × 缴存年限 × 1.5

贷款成数:

首套房:最高80%

二套房:最高70%

具体计算步骤:

1. 计算可贷额度:

缴存余额:指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缴存额:指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金额。

缴存年限:指连续缴存公积金的年数。

2. 计算贷款额度:

将可贷额度乘以贷款成数,即可得到贷款额度。

示例:

假设小明在玉林市连续缴存公积金5年,每月缴存额为10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0000元。

可贷额度 = 50000 + 1000 × 5 × 1.5 = 65000元

贷款额度 = 65000 × 80% = 52000元

因此,小明在玉林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52000元。

注意事项:

贷款额度还受借款人收入、信用记录等因素影响。

实际贷款额度可能与计算结果略有出入。

建议向玉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贷款额度。

四、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玉林市户籍或在玉林市稳定就业的非玉林市户籍职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符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

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0%。

三、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0年。

四、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五、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

六、贷款担保

抵押担保: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

质押担保: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质押。

七、贷款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 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格、信用等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4. 申请人办理抵押或质押手续;

5.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八、其他规定

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购买非自住住房;

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

贷款人违反上述规定,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

九、咨询方式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玉城大道北1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