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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泗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最新)

  • 作者: 刘伯韬
  • 来源: 投稿
  • 2024-07-24


1、泗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泗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泗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补偿资金,是指县财政安排的用于补偿扶贫小额信贷项目不当损失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风险补偿

第三条 风险补偿范围:贫困户、易返贫户、贫困村经济合作社和贫困户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申请贫困户小额信贷扶贫贷款所承担的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 风险补偿原则:本金全额补偿,利息按保有额比例补偿,补偿比例不超过50%。

第三章 风险补偿资金使用

第五条 风险补偿资金应按照风险补偿原则用于补偿项目不当损失,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 风险补偿资金补偿损失的程序:

1. 县扶贫办受理借款人申请并进行核实;

2. 经县扶贫办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财政局;

3. 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核实,审核通过后拨付补偿资金。

第七条 风险补偿资金补偿损失的时限: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发生的损失,在项目贷后管理期内提出申请的,可予以补偿。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八条 贷款发放机构要严格贷前调查、贷中跟踪、贷后管理,严把信贷准入关,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第九条 县扶贫办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项目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县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预算、拨付、核算及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县扶贫办对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县财政局或县扶贫办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泗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最新

3、泗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4、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启动

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启动

为切实发挥小额信贷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近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正式启动。

该风险补偿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筹集,专项用于补偿扶贫小额信贷机构因扶贫贷款产生的损失,有效化解了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风险隐患,为扶贫贷款的持续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按照相关规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借款人因遭遇自然灾害、重特大疾病、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扶贫贷款损失。补偿比例不超过扶贫贷款本金余额的50%。

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启动,有利于激发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积极性,扩大扶贫贷款覆盖面,解决贫困户贷款融资难的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