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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 作者: 李千慕
  • 来源: 投稿
  • 2024-07-24


1、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包括

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针对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计提损失准备,以确保自身财务稳健。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包括:

1. 预期信贷损失(ECL)

预期信贷损失是指贷款在整个期限内发生的损失预期,包括违约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商业银行根据历史数据、经济预测和贷款人的财务状况等因素,估计每笔贷款的预期损失金额。

2. 其他贷款损失

除了预期信贷损失外,贷款损失准备还包括其他贷款损失,例如:

信用减值损失:指贷款价值低于贷款余额的损失。

非常规损失:指因外部因素(如经济衰退或自然灾害)导致的贷款损失。

欺诈和滥用损失:指因欺诈或滥用行为造成的贷款损失。

3. 贷款减免损失

当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协商贷款减免时,会将其作为贷款损失计提。贷款减免损失是指减免贷款金额造成的损失。

4. 专项拨备

在某些情况下,商业银行会针对特定贷款或贷款群体计提专项拨备。专项拨备是为了应对特定风险或事件而设计的,例如某个行业的不景气或特定借款人的财务困难。

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可以反映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财务稳健状况。充足的贷款损失准备有助于商业银行抵御贷款损失,保持盈利能力,并为客户提供持续的信贷服务。

2、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要求进行优化调整。

优化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放宽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对部分非零售类不良贷款调整分类标准,允许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审慎评估,将部分不满足五级分类标准的贷款归为四级分类。

降低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对零售类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降至120%,其他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降至100%。

优化贷款损失拨备单项计提要求:对于未达到五级分类标准但存在一定信用风险的贷款,允许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合理计提贷款损失拨备。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支持领域的贷款,适当降低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引导商业银行审慎有效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3、关于阶段性调整中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关于阶段性调整中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商业银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决定对中小商业银行阶段性调整贷款损失准备政策,现明确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中小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新发生的逾期,在实施五级分类和认定具体授信风险等级时,可下调一级。

二、调整条件

1. 贷款用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受困程度较深的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 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还款困难,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 银行已对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或其他纾困措施。

三、其他事项

1. 对已根据本政策下调分类等级的贷款,在相关纾困措施结束后,银行应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状况,按照规定及时调整贷款分类等级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2. 银行应加强对贷款风险管理,确保信贷资产质量稳定。

3. 本政策由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这一政策调整有利于降低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有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经济复苏提供金融支持。

4、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为准确反映贷款损失风险,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对部分贷款分类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部分贷款可按不良贷款分类。

二、完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规则。提高非零售贷款的风险拨备水平,优化不良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方式,引导银行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损失计提。

三、强化贷款损失准备的审慎性监管。建立贷款损失准备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对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动态调整,确保贷款损失准备充分计提。

四、加强违规行为监管惩处。明确贷款损失准备不足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提升监管执法威慑力。

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旨在准确反映贷款损失风险,强化贷款损失准备的审慎性监管,促进金融体系稳定运行。银行应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合理评估贷款损失风险,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性、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