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石家庄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2020)
- 作者: 刘玺润
- 来源: 投稿
- 2024-04-24
1、石家庄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石家庄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石家庄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5年期及以下(含5年): 3.125%
6-10年(含10年): 3.375%
11-20年(含20年): 3.625%
21-30年(含30年): 3.875%
使用范围: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适用于石家庄市范围内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职工,且符合以下条件:
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
首套房贷款已结清或已还贷满5年
尚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的住房为住宅,且用于自住
办理流程:
办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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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银行流水
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首付款收据或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
上述贷款利率仅供参考,实际贷款利率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有所调整。
具体贷款条件和所需材料请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为准。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贷款利息和手续费。
2、石家庄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2020
3、石家庄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4、石家庄公积金二套房认定标准2019
石家庄公积金二套房认定标准2019
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石公积发〔2019〕30号)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认定二套房贷款的标准如下:
1. 贷款比例
首套房: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80%。
二套房: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60%。
2. 认定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套房:
职工名下(含配偶)已有一套住房的;
职工名下(含配偶)虽未取得不动产证,但已办理网签合同且首付已付过一半以上的;
职工名下(含配偶)有部分所有权住房的(产权份额超过50%);
职工名下(含配偶)已结清全部贷款的,但仍保留产权的。
3.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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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名下住房已出售的,在网签之日起一年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认定为二套房。
职工名下住房因被征收、拆迁等原因丧失的,在取得新的住房所有权证后一年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认定为二套房。
在异地工作的职工,由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配偶名下的住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