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决案例(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决案例最新)
- 作者: 张樱珞
- 来源: 投稿
- 2024-04-24
1、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决案例
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决案例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为律师,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代理原告李某。李某声称被告王某欠其巨额欠款。张某在明知李某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夸大事实、捏造证据,向法院起诉王某。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代理的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张某明知李某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故意捏造证据、夸大事实,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
上诉理由:
张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法院。其辩称自己是受委托行使职权,不存在故意虚假诉讼的主观故意。
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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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律师,负有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责。其明知李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却故意捏造证据、夸大事实,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意义:
本案判决表明,律师在代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夸大事实、捏造证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判决也警示律师,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维护司法公正。
2、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决案例最新
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构成虚假诉讼罪案例
近来,某地法院对一起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案件作出判决。
被告人李某为某律所律师。2021年,原告张某找到李某,称与王某存在借贷纠纷,要求李某代理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明知张某与王某不存在真实债务关系,仍接受委托并向法院提交虚假诉讼材料,要求王某偿还借款。
法院审理后查明,张某在李某的授意下,虚构与王某借贷的事实,并伪造相关证据。李某在明知事实的情况下,帮助张某进行虚假诉讼。最终,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该案是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中典型的不法行为。律师作为法律从业人员,理应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司法公正。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切不可为了谋取私利而枉顾法律。
本案的判决对律师行业敲响了警钟,提醒律师谨记职业道德底线,规范执业行为。同时,也警示当事人不要虚构诉讼事实,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司法公正,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3、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决案例分析
4、虚假诉讼代理律师有刑事责任吗?
虚假诉讼代理律师有刑事责任吗?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利用法律程序制造虚假事实或夸大损害程度,向法院提出不真实的诉讼请求,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有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虚假诉讼,为其提供证据、材料或帮助伪造证据、材料,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作为法律从业人员,应当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律师参与虚假诉讼,为不法行为提供帮助,则构成犯罪。
《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从事虚假诉讼行为。如果律师违反该规定,除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代理律师的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虚假诉讼罪的共犯:律师为实施虚假诉讼提供帮助,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共犯,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伪证罪:律师为当事人伪造证据、材料,构成伪证罪。
妨害司法公正罪:律师明知他人实施虚假诉讼,依然为其提供帮助,妨害司法公正的正常进行,构成妨害司法公正罪。
因此,虚假诉讼代理律师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追究。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的尊严,避免陷入虚假诉讼的陷阱,损害自己的职业声誉和人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