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小额贷款公司利息规定最新政策是什么呢怎么算(2020年甘肃省小微企业贷款政策)
- 作者: 陈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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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4
1、甘肃小额贷款公司利息规定最新政策是什么呢怎么算
甘肃小额贷款公司利息规定最新政策
根据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金融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甘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规定如下:
基本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风险溢价:根据借款人信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等风险因素,在基本利率基础上加收不超过20%的风险溢价。
综合利率:基本利率+风险溢价。
贷款利率计算方式:
贷款利息 = 贷款本金 × 综合利率 × 贷款期限
举例:
借款人向甘肃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良好,抵押物价值较高,小额贷款公司根据风险溢价加收了15%。
基本利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LPR为4.75%
风险溢价:15%
综合利率:4.75% × (1 + 15%) = 5.46%
贷款利息 = 100000元 × 5.46% × 1年 = 5460元
2、2020年甘肃省小微企业贷款政策
2020年甘肃省出台了多项小微企业贷款扶持政策,助其渡过疫情难关,焕发生机。
一、贷款利率优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贴息1年。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为小微企业提供利率优惠贷款。
二、增加信贷供给。金融机构要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方式,不断优化贷款产品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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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化贷款手续。金融机构要简化贷款条件、精简贷款材料、提高信贷审查效率,简化抵押物要求和担保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申请门槛,缩短贷款审批时间。
四、完善贷款担保。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政府性担保机构或其他担保机构的担保范围,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
五、加大风险补偿。对于因疫情影响而发生贷款不良的小微企业,由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本金及利息按一定比例进行风险补偿。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资金紧张局面,为其恢复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多措并举,甘肃省小微企业贷款政策精准滴灌、及时响应,为稳定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3、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试行办法
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促进小额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
第三条 小贷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三)有符合规定资格的出资人;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任职资格且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有符合要求的业务经营场所。
第四条 小贷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借款人发放小额贷款。
第五条 小贷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第六条 小贷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坏账准备金,计提应收贷款的坏账损失准备。
第七条 小贷公司应当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小贷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管。
第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约谈、处罚等监管措施。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第二章 设立条件
第三条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二)有符合要求的注册资本;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四)有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风控体系和风险管理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一)发放无担保或小额担保的小额贷款;
(二)提供小额信贷担保服务;
(三)从事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四章 资金来源
第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包括:
(一)股东出资;
(二)吸收公众存款(限于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金融债券);
(三)发行企业债券;
(四)借入资金;
(五)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控体系,有效识别、评估、监控和化解经营风险。具体包括:
(一)建立贷前调查、贷中管理和贷后跟踪机制;
(二)制定风险分类和拨备政策;
(三)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甘肃省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金融监管局)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省金融监管局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信息,接受检查和处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省金融监管局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处以罚款;
(三)限制业务范围;
(四)责令停业整顿;
(五)吊销营业执照。
第八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