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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司法解释(公司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 能否主张利息)

  • 作者: 马星颜
  • 来源: 投稿
  • 2024-04-26


1、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司法解释

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司法解释

企业间借贷中,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规定,借款人应当偿还相当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利息。

《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利息,并能证明已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或借款人已偿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不能证明已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或借款人已偿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出借人能够证明已经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或者借款人已经偿还利息,则可以主张利息。否则,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主张已经向借款人支付利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借条等。借款人如果主张已经偿还利息,同样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司法解释》对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借贷纠纷的发生。

2、公司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 能否主张利息

公司间借款未约定利息能否主张利息

在公司间借款关系中,借款双方对于利息是否产生以及如何计算往往有所争议。当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时,借款人能否主张利息,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借贷关系中利息的产生并非必然。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借贷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不产生利息。因此,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支付利息,借款人就不能主张利息。

在实践中,即使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借款人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主张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该规定有以下适用条件:

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

借贷双方为公司;

借款人为营利性公司;

借款用于经营活动。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借款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最终判决的利息数额可能会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有所差异,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综上,在公司间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时,借款人能否主张利息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借款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司法解释全文

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7号)

第二条 当事人对企业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利率的2倍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第三条 下列情形,借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利率支付利息:

(一)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借贷的;

(二)借贷双方均为企业,但借贷双方之间有民间借贷关系的;

(三)出借人与借款人为实际控制关系企业的;

(四)其他不属于企业间借贷的情形。

第四条 借款合同无效,出借人有权收回出借的本金。

第五条 借款人经催收后未归还借款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逾期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利率的2倍计算。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4、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司法解释最新

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司法解释最新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四条对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情形作出了司法解释。

具体规定:

《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间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则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借款人为企业,且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企业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

补充说明:

《规定》所称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类贷款基准利率。

如果中国人民银行没有公布同类贷款利率,则可以参照当地同类型同金额贷款利率。

如果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利息,但约定的利息过高或过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利息。

意义:

该规定明确了企业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计息标准,有利于保障企业间的公平交易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利息争议而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