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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个税抵扣房贷政策(天津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作者: 胡船星
  • 来源: 投稿
  • 2024-04-24


1、天津个税抵扣房贷政策

天津个税抵扣房贷政策

天津市为减轻购房人的税收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出台了个人所得税抵扣房贷利息的政策。

抵扣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购买天津市住房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抵扣优惠:

本人及配偶名下在天津市拥有一套住房的,抵扣额度为每月1000元;

本人及配偶名下在天津市拥有两套住房的,抵扣额度为每月500元。

抵扣方式

房贷利息抵扣是在纳税人取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凭证后,向税务机关填报《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申请表》进行抵扣的。抵扣期限最长为240个月(20年)。

申请条件

纳税人取得天津市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纳税人具有天津市住房贷款合同。

纳税人实际支付住房贷款利息。

注意事项

抵扣额度应在纳税人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总额内进行抵扣。

纳税人只能对同一套住房申请抵扣,不能同时对多套住房抵扣。

抵扣额度每年在个人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抵扣,无法在每月预缴时抵扣。

政策意义

天津个税抵扣房贷政策对于减轻购房人的税收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该政策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吸引更多购房者,促进住房消费。同时,也为刚需购房者提供了税收优惠,减轻其经济压力。

2、天津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天津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条件

纳税人为个人。

贷款用于购买天津市内的自住住房。

住房属于首次购买。

贷款期限在 1 月 1 日(含)后发放。

扣除标准

每月利息支出扣除额为 1000 元。

申报流程

1. 贷款人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证明》(以下简称《收入证明》)。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将《收入证明》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

3. 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站申报扣除。

注意事项

扣除需按月进行,每月只能扣除当月产生的利息支出。

纳税人每年扣除的总额不得超过 12000 元。

《收入证明》存在错误或变更情况的,贷款人应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正。

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扣除的,纳税人可按照规定补报。

政策意义

该政策旨在减轻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对个人收入的负担,促进天津市住房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纳税人可以通过申报扣除,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从而减轻税负,提高可支配收入水平。

3、天津购房个税缴纳有金额要求吗

天津购房个税缴纳金额要求

根据天津市税务局相关规定,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缴纳金额是否有限制要求,需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首次购买自住住房

对于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其购房个税缴纳没有金额限制要求。无论购房金额是多少,均按照下列比例计算缴纳个税:

房款总价≤100万元的部分:1%

房款总价在100至200万元(含100万、不含200万)的部分:1.5%

房款总价超过200万元的部分:3%

情况二:非首次购买或购买非自住住房

对于非首次购买住房或购买非自住住房的纳税人,其购房个税缴纳有金额限制要求:

房款总价≤100万元的部分:免征

房款总价超过100万元的部分:3%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金额限制要求仅适用于个税缴纳,不影响契税、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缴纳。

4、天津个人所得税租房抵扣多少

天津个人所得税租房抵扣额度

根据天津市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规定,在天津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体,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在本市租房居住且取得租金发票或收据

房屋租赁合同在1年以上,且实际上已承租居住

租房人是个人

租房金额在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的15%以内(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抵扣额度

天津市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为每月1200元。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支付的住房租金,每月扣除1200元。

举例说明

假设甲先生月收入为10000元,每年支付房租12000元。甲先生符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则其每月可抵扣房租1200元,全年可抵扣房租14400元(1200元12个月)。

申请流程

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办税服务厅,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境外所得)》(PIT105/附表二),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注意事项

同一承租住房,纳税人与配偶只能一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抵扣额度以每月1200元为上限,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

纳税人应妥善保管租金发票或收据,以备税务机关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