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利息约定不明申请执行(民事调解书约定利息,申请执行后如何计算)
- 作者: 陈茁沅
- 来源: 投稿
- 2024-04-24
1、调解书利息约定不明申请执行
调解书利息约定不明申请执行
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上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执行标准。在实践中,有些调解书在利息约定方面存在不明确或缺失的情况,这给申请执行人带来一定的困难。
当调解书中利息约定不明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补充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补充判决:
(一)未写明主文内容的;
(二)未写明有关执行期限或者执行方式的;
(三)漏写当事人一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或者名称的;
(四)未写明诉讼费由谁承担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分担的;
(五)未写明本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的;
(六)未写明审理该案的法院名称的;
(七)其他需要补充的。
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第七项“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形。因此,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补充判决,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执行标准。
法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补充判决的申请后,将组成合议庭,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理由成立,且调解书中确实存在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将依法作出补充判决,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执行标准。
通过申请补充判决的方式,申请执行人可以明确调解书中不明确的利息约定,为申请执行提供法律依据。
2、民事调解书约定利息,申请执行后如何计算
民事调解书约定利息,申请执行后如何计算
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约定的利息,申请执行后应按照规定计算。
一、利息计算起点
申请执行时,利息一般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若调解书约定有宽限期,利息应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利息计算方法
利息计算采用“按到期日计息”方法,即以到期日为基准计算利息,到期日前的利息不计入本金。
三、利息计算利率
约定利率:如调解书中已约定利息利率,则直接适用。
法定利率:若调解书未约定利率,则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
四、利息计算公式
利息 = 本金 × 利率 × 利息天数 / 360
其中:
本金:调解书中确定的欠款金额。
利率:约定利率或法定利率。
利息天数:从计算起点到实际执行日期之间的天数。
五、特殊情况
本金分期偿还:若本金分期偿还,利息应分期计算,每期应计利息的本金为各期欠款余额。
延期履行:若履行期限已过,但经法院裁定或双方同意延期履行,利息计算起点应顺延至延期期限届满之日起。
3、调解书中未规定利息的执行可以要什么
调解书中未规定利息的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书具有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书中没有规定利息,在申请执行时,执行法院一般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22条的规定,从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但是,当事人也可以在调解书中约定利息。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利息,执行法院就会按照调解书的约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利息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约定无效。
执行法院在执行调解书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利息的计算方法。例如,如果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执行法院可以酌情加倍计算利息。
如果调解书中未规定利息,申请执行时可以主张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但当事人已经约定利息的,执行法院会按照约定执行。执行法院在执行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利息的计算方法。
4、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强制执行可否主张
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强制执行可否主张
调解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当调解书未约定利息时,在强制执行阶段,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利息,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法院的做法
对于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强制执行是否可以主张,法院的做法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不能主张
部分法院认为,调解书作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内容应当明确。如果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则视为当事人双方已经协商一致,不请求利息。因此,在强制执行阶段,不能再主张利息。
第二种意见:可以主张
另部分法院认为,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利息请求权。在强制执行阶段,当事人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主张利息。该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逾期,债权人可以请求偿还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利息的计算
如果法院准许当事人主张利息,则利息的计算应从债务人逾期履行之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对于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强制执行是否可以主张,法院的做法存在分歧。部分法院认为不能主张,而另部分法院则认为可以主张。如果法院准许主张,则利息应从债务人逾期履行之日起计算,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