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则所规定的借款人有(《贷款通则》中对借款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规定)
- 作者: 刘思昂
- 来源: 投稿
- 2024-04-24
1、贷款通则所规定的借款人有
2、《贷款通则》中对借款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规定?
3、根据《贷款通则》,借款人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贷款通则》,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
1. 了解贷款信息
借款人有权及时、完整地了解贷款的有关信息,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
2. 协商贷款条件
借款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贷款人协商贷款条件,以满足自身资金需求。
3. 获得贷款合同
借款人有权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获得贷款合同文本,并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4. 提前还款
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借款人有权随时提前还款。
5. 延期还款
在特殊情况下,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以申请延期还款。
6. 获得还款证明
借款人在偿还贷款后,有权获得还款证明。
7. 贷款申诉
如果借款人对贷款的办理、执行过程有任何异议,有权向贷款人申诉,并要求贷款人及时处理。
8. 获得个人征信报告
借款人有权向个人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的权利是相对于贷款人的义务而言的,借款人也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还款等义务。只有双方都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保证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4、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人有哪些情形之一
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人有哪些情形之一:
贷款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备案。
贷款通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贷款业务。
贷款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外国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在中方合作机构的担保下在中国境内从事贷款业务。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营业性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在中国境内从事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