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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中,属于民间借贷的有(下列情形中,属于民间借贷的有( ))

  • 作者: 朱奕南
  • 来源: 投稿
  • 2024-04-24


1、下列情形中,属于民间借贷的有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间借贷的有:

个人之间借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出借资金。

个人或企业向其他个人或企业借款,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个人或企业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但借款期限较短、利率较高。

个人或企业向亲友或熟人借款,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文件。

通过网络平台或手机APP借款,但出借人不是银行或持牌金融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存在一定风险,借款人应谨慎借贷,确保有能力按时还款。同时,出借人也要注意审核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

《民法典》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此利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可约定利息,但约定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纠纷应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间借贷的有( )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间借贷的有:

1. 自然人之间相互借贷

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之间以借贷为目的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2. 自然人向非金融机构借贷

例如向私营企业、个人老板等借款。

3. 非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贷

例如两家私营企业之间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4. 自然人向民间借贷机构借贷

民间借贷机构是指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机构,包括民间借贷公司和民间借贷中介。

不属于民间借贷的情形:

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发放的贷款

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发放的贷款

消费贷款(如信用卡透支、信用消费贷款)

典当业务(即以动产质押为担保的借贷)

3、不属于民间借贷坚持以民间借贷起诉的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应谨慎处理相关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当事人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民间借贷,却坚持以民间借贷提起诉讼的情况。这种做法往往导致诉讼失败,浪费时间和精力。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民间借贷合同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则该合同无效,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丧失胜诉权,法院不会受理相关诉讼。

因此,当事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借贷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时效内完成起诉。否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和有效性,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否则,法院可能驳回诉讼请求,导致当事人败诉。

当事人切勿轻视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应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谨慎行事,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未经合法程序借贷而导致诉讼失败。

4、下列借款合同中,不属于民间借贷合同

下列借款合同中,不属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是:

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贷款合同是借款人以其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借款并约定还款期限、利率和违约责任的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贷款属于担保合同,而非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不具有利息性质的贷款行为。民间借贷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自然人,借款目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借款期间不得超过两年,而且不收取利息。

而抵押贷款合同中,借款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贷款目的不受限制,贷款期限不受两年限制,并且可以收取利息。因此,抵押贷款合同不属于民间借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