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 作者: 郭伊婳
- 来源: 投稿
- 2024-04-23
1、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于2019年11月27日施行,对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司法解释明确了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的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和敲诈勒索罪。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满足什么条件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民间借贷犯罪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需要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以发放贷款、投资理财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承诺还本付息,是否以虚构、夸大收益等方式诱骗他人投资,以及是否非法吸收的资金数额较大的情况。
对于民间借贷犯罪中涉嫌诈骗罪的,需要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例如,以提供虚假抵押物骗取贷款,或者编造虚假借口骗取他人投资。
对于民间借贷犯罪中涉嫌非法经营罪的,需要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未经许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发放贷款业务,且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情况。
对于民间借贷犯罪中涉嫌敲诈勒索罪的,需要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债务人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索要钱财,情节严重的。
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的办理,维护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为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该解释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利息计算、担保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合同的效力
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以下情形除外: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中约定的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借款人未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
利息计算
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无效。约定利息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视为无效。
担保责任
民间借贷合同以第三方为担保人的,应当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要合同履行期限加六个月。
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诉讼时效开始之日起计算。疫情期间诉讼时效暂停计算。
该解释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民间借贷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护民间借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3、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全文
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条 出借人以高利放贷为常业,借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且提供资金帮助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条 借款人以虚假项目或者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较大数额款项,采取逃避还款义务的手段,情节严重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四条 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借贷合同或者采用其他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贷款,不归还的行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出借人将民间借贷关系转化为刑事追究,在司法机关介入后,借款人真实履行借款合同,归还本息并消除危害后果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六条 借贷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达成借款合同,但因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不得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论处。
第七条 借款双方约定利息超出民间借贷利率,借款人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偿还利息的,不认定为高利转贷罪。
第八条 出借人与他人恶意串通,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以逃避有关金融监管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九条 借款合同的成立,以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并取得借款人为目的的书面或口头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