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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阶州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状况与服务特色是什么

  • 作者: 胡温然
  • 来源: 投稿
  • 2024-12-28


一、陇南阶州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状况与服务特色是什么

陇南阶州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状况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资产规模:截至2023年6月,资产总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

贷款余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不良贷款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盈利能力:持续盈利,近三年净利润率保持在10%以上

服务特色

普惠金融:专注于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灵活贷款:提供多种贷款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融资需求,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

快速审批:采用先进的信贷审批系统,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贴心服务:提供一对一客户经理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和贷款指导。

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贷款安全性和稳定性。

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助困、乡村振兴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优势

政府支持:由陇南市政府出资设立,具有较强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优势。

专业团队:拥有经验丰富的金融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本地化服务:深入了解当地经济和客户需求,提供针对性的金融解决方案。

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贷款审批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良好的信誉:在当地金融市场享有良好的信誉,与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二、甘肃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小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小贷公司。

第三条 小贷公司是指经甘肃省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主要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设立与变更

第四条 设立小贷公司的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营业场所;

(六)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金来源;

(七)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第六条 小贷公司的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二)有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经验或能力;

(三)出资比例符合省金融监管局的规定;

(四)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小贷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经验或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

(四)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小贷公司设立前,应当向省金融监管局提交设立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股东名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等材料。

第九条 省金融监管局应当自收到小贷公司设立申请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批准;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小贷公司经批准设立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第十一条 小贷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营业场所、业务范围等事项,应当经省金融监管局批准。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小贷公司应当按照经批准的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贷款审批、贷后管理、风险分类、资本充足率管理等制度。

第十四条 小贷公司应当对借款人进行充分的信用调查,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

第十五条 小贷公司应当与借款人签订书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十六条 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定期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第十七条 小贷公司应当按照省金融监管局的规定,定期向省金融监管局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表和风险管理报告等资料。

第十八条 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

第十九条 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出借人和借款人披露有关信息,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等信息。

第二十条 小贷公司应当遵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省金融监管局负责对小贷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省金融监管局对小贷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第二十三条 省金融监管局对违反本办法的小贷公司,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

(三)撤销营业执照;

(四)其他必要的监管措施。

第二十四条 小贷公司对省金融监管局的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小贷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省金融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小贷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省金融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小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三、陇南小额贷款公司有哪些

陇南市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陇南市陇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武都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康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文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宕昌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成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徽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两当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礼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西和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临潭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卓尼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陇南市舟曲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四、陇南创业贷款怎么申请

陇南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1. 申请条件

陇南市户籍或在陇南市稳定就业、居住的个人

具有创业意愿和能力

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陇南市经济发展规划

具备一定的自有资金和还款能力

2. 申请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创业计划书

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

财务报表或收入证明

抵押物或担保人证明(如有)

3. 申请流程

(1)咨询和准备

向陇南市创业服务中心或各县(区)创业服务机构咨询贷款政策和申请流程。

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陇南市创业服务中心或各县(区)创业服务机构。

(3)审核和审批

创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贷款银行。

贷款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做出贷款决定。

(4)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5)发放贷款

贷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4. 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创业项目总投资的70%。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5.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 联系方式

陇南市创业服务中心:

各县(区)创业服务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请咨询当地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