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典型意义的法律解释最新进展是什么
- 作者: 杨芊昱
- 来源: 投稿
- 2024-12-07
一、民间借贷案件典型意义的法律解释最新进展是什么
民间借贷案件典型意义的法律解释最新进展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
二、典型意义的法律解释
1. 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借贷合同应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明确性。
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用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利息的认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
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借贷双方未约定利率的,适用年利率6%。
3. 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从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4. 担保的效力
担保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或保证责任。
担保人对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担保范围。
5. 证据的认定
借贷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借款人应提供借款凭证。
担保人应提供担保凭证。
三、最新进展
1. 2021年司法解释
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认定标准。
完善了利息的认定规则。
延长了诉讼时效。
2. 司法实践
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更加严格。
对高利贷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
对借款人保护力度增强。
四、意义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修正)
第一条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条 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间借贷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三条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逾期不返还的,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
(一)借款人丧失或可能丧失还款能力的;
(二)借款人转移或者隐匿其财产,逃避还款义务的;
(三)借款人使用借款从事非法活动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用途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八条 贷款人主张借款人有前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第九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至提前返还之日。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条 借款人与贷款人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的,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第十三条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对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借款人可以请求贷款人返还利息。
第十四条 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五条 借款人以借贷合同无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第十六条 借款人以借贷合同无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七条 借款人以借贷合同无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第十八条 借款人以借贷合同无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第十九条 借款人以借贷合同无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第二十条 本解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三、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 本解释所称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不包括金融机构从事信贷业务的行为。
第三条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当事人的借贷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二)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借贷条件,不得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欺诈、隐瞒或者恶意违约。
第二章 借贷合同
第四条 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借款金额;
(二)借款期限;
(三)利率;
(四)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第五条 借贷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的借贷合同应当载明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第六条 口头借贷合同成立后,出借人应当及时向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条应当载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主要条款。
第七条 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借贷合同未约定生效时间的,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借款时生效。
第三章 利率
第八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该利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第九条 借贷双方未约定利率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十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第四章 还款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期限偿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期限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借贷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借款人部分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以下顺序偿还:
(一)首先偿还利息;
(二)其次偿还本金。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第十五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并且经出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借款本金的20%。
第十六条 出借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提供借款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借款本金的20%。
第六章 诉讼时效
第十七条 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借款人已偿还部分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借款人偿还部分借款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四、民间借贷典型案例与司法观点系列
民间借贷典型案例与司法观点系列
案例 1: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起诉
案情: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约定借期为一年。借期届满后,甲未按时还款。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司法观点:法院支持乙的诉讼请求。根据《合同法》第 206 条的规定,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本案中,甲逾期还款,乙有权要求甲支付逾期利息。
案例 2:借款人无力偿还,出借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案情:丙向丁借款 5 万元,并由戊为丙提供担保。借期届满后,丙无力偿还借款。丁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戊承担担保责任。
司法观点:法院支持丁的诉讼请求。根据《担保法》第 19 条的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戊为丙提供担保,对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丁有权要求戊承担担保责任。
案例 3:借款合同无效,出借人要求返还借款
案情:己向庚借款 20 万元,但借款合同未经公证。借期届满后,己拒绝还款。庚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己返还借款。
司法观点:法院驳回庚的诉讼请求。根据《合同法》第 163 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未经公证的,无效。本案中,己与庚签订的借款合同未经公证,因此无效。庚无权要求己返还借款。
案例 4:借款人死亡,出借人要求继承人承担责任
案情:辛向壬借款 15 万元,借期届满后,辛死亡。壬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辛的继承人承担还款责任。
司法观点:法院支持壬的诉讼请求。根据《继承法》第 33 条的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中,辛的继承人继承了辛的遗产,因此对辛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