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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区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有多少

  • 作者: 杨雪澈
  • 来源: 投稿
  • 2024-08-27


一、深圳地区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有多少

截至 2023 年 2 月,深圳地区共有 103 家小额贷款公司。

二、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试点工作,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小贷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小额贷款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小贷公司。

第三条 小贷公司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接受深圳市金融监管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立与变更

第四条 设立小贷公司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二)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和可行的经营计划;

(三)有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股东和出资人;

(五)有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七)有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八)市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小贷公司,应当向市金融监管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资格证明;

(五)营业场所证明;

(六)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七)市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市金融监管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七条 小贷公司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监管局报送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资格证明;

(四)营业场所证明;

(五)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六)市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小贷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营业场所、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事项的,应当向市金融监管局报备。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九条 小贷公司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开展业务,主要从事以下业务:

(一)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然人发放小额贷款;

(二)办理小额贷款担保业务;

(三)提供小额贷款咨询服务;

(四)市金融监管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 小贷公司发放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贷款人具有还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贷款金额符合《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

(四)贷款期限符合《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

(五)贷款利率符合《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

(六)有充足的抵押物或者质押物;

(七)市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三)市场风险管理制度;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

(五)操作风险管理制度;

(六)市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治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三)信息披露制度;

(四)反洗钱制度;

(五)市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 小贷公司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向市金融监管局报送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十四条 小贷公司应当接受市金融监管局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市金融监管局负责对小贷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查小贷公司设立申请;

(二)监督小贷公司经营活动;

(三)检查小贷公司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

(四)处理小贷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五)市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市金融监管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小贷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一)责令小贷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暂停小贷公司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三)撤销小贷公司营业执照;

(四)对小贷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五)市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小贷公司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市金融监管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小贷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第十八条 小贷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金融票证的;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

(三)擅自设立小贷公司或者以小贷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四)其他涉嫌犯罪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市场规模

截至2023年6月,深圳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00家,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0亿元。

2022年,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超过1万亿元,余额超过5000亿元。

业务模式

主要业务模式包括:个人消费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供应链金融、票据贴现等。

其中,个人消费贷款占比最大,约占总贷款规模的60%。

竞争格局

市场竞争激烈,头部企业占据较大市场份额。

前五大小额贷款公司(平安普惠、招联金融、马上消费、捷信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的市场份额超过50%。

监管环境

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严格监管。

2022年,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出台《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

发展趋势

数字化转型: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拥抱数字化技术,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风控能力和服务效率。

场景金融:与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场景合作,提供嵌入式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防范信贷风险和运营风险。

面临的挑战

市场竞争激烈:头部企业优势明显,中小企业生存空间受挤压。

监管趋严:监管政策不断完善,合规成本上升。

信贷风险: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信贷风险较高,需要加强风控管理。

资金成本: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成本较高,影响盈利能力。

四、深圳小额贷款都有哪些公司

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国有控股

深圳市前海微众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设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工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民营控股

深圳市中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平安信托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航信托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金信托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信证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泰君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发证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信建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通证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证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证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申万宏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泰证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信里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摩根士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意志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丰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渣打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花旗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亚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星展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华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侨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亨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洋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集友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莞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惠州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山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江门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顺德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坪山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鹏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坪山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鹏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农商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