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贷二套房如何认定标准是什么
- 作者: 郭艺澄
- 来源: 投稿
- 2024-08-24
一、天津商贷二套房如何认定标准是什么
天津商贷二套房认定标准
根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天津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津建发〔2023〕1号),天津商贷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借款人名下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
2. 借款人名下在天津市拥有1套住房,但该住房已结清贷款且已注销抵押登记的;
3. 借款人名下在天津市拥有1套住房,但该住房已出售且已注销抵押登记的。
二、认定条件
1. 借款人名下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为二套房;
2. 借款人名下在天津市拥有1套住房,但该住房已结清贷款且已注销抵押登记的,认定为首套房;
3. 借款人名下在天津市拥有1套住房,但该住房已出售且已注销抵押登记的,认定为首套房。
三、认定依据
1.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 贷款合同或还款凭证;
3. 抵押登记证明或注销抵押登记证明;
4. 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出售证明。
四、其他说明
1. 借款人名下在天津市拥有多套住房的,以拥有住房数量最多的认定为二套房;
2. 借款人名下在天津市拥有多套住房,但其中部分住房已结清贷款且已注销抵押登记的,以剩余住房数量认定为二套房;
3. 借款人名下在天津市拥有多套住房,但其中部分住房已出售且已注销抵押登记的,以剩余住房数量认定为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