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制作虚假流水账目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 作者: 朱予希
- 来源: 投稿
- 2024-08-16
一、贷款公司制作虚假流水账目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是,贷款公司制作虚假流水账目构成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179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制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业银行法》第48条:商业银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制作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其他会计资料;
(二)隐匿或者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三)拒绝依法检查、提供会计资料。
具体分析:贷款公司制作虚假流水账目,属于伪造会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刑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具体而言:
伪造会计资料:流水账目是反映资金往来的重要会计资料,贷款公司制作虚假流水账目,即伪造了会计资料。
情节严重:贷款公司制作虚假流水账目,是为了骗取贷款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
违反商业银行法:贷款公司作为商业银行,制作虚假流水账目,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禁止制作虚假会计资料的规定。
法律后果:贷款公司制作虚假流水账目,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79条,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行政处罚: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可能被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暂停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如果虚假流水账目导致贷款人遭受损失,贷款公司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