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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借钱给别人并收取利息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 作者: 陈蓝伊
  • 来源: 投稿
  • 2024-08-14


一、私自借钱给别人并收取利息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取决于以下因素:

1. 利息率:

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属于高利贷,违法。

国家规定利率一般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2. 借贷关系:

私人之间借贷,不属于金融活动,不受《刑法》高利贷罪的约束。

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利息过高,可能构成民事违法,债务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利息约定。

3. 借贷目的:

如果借贷用于生产经营,不属于高利贷。

如果借贷用于消费,则可能构成高利贷。

4. 借款人情况:

如果借款人属于弱势群体(如农民、学生、残疾人等),即使利息未超过国家规定利率,也可能构成高利贷。

5. 借贷方式:

如果借贷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一般不会构成高利贷。

如果借贷通过民间借贷平台或个人直接借贷,则需要谨慎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175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法典》第680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支付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