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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最新)

  • 作者: 马瑾伊
  • 来源: 投稿
  • 2024-04-23


1、《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是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和职工住房需求而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

该办法对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贷款利率、抵押担保、贷款发放、贷款使用、贷款管理和贷款结清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

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现住住房的价值或购买住房的总价,并以较低者为准。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本等息。

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利率执行。

抵押担保: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

贷款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贷款将直接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贷款使用: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贷款管理: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发放后中心将定期进行贷后管理和巡查。

贷款结清:借款人结清贷款本息后,可凭还款凭证到中心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保障贷款资金安全,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2、《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最新

《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最新

《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额度:

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为80万元。

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含)。

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30%。

可使用承租公有住房期间缴纳的房租作为购房首付款。

贷前审核:

申请人需提供收入证明、资产证明、信用报告等材料。

公积金缴存记录视为有效收入证明。

贷款还款:

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收入的50%。

贷款期间,借款人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管理中心。

提前还款:

贷款发放后6个月内不得提前还款。

6个月后提前还款,收取贷款本金的1%作为提前还款违约金。

其他: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同时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贷款用途仅限于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申请公积金提取用于支付首付、还贷等费用。

上述为《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的概要。具体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文件。

3、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2020年最新政策

4、《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