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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是什么

  • 作者: 马舒阳
  • 来源: 投稿
  • 2024-08-09


一、河南省省直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是什么

河南省省直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1.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 = 可贷额度 × 贷款成数

2. 可贷额度计算

可贷额度 = 缴存余额 × 可贷比例

3. 贷款成数

贷款成数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一般为:

首次贷款:80%

二次及以上贷款:70%

4. 可贷比例

可贷比例根据借款人缴存年限、缴存基数等因素确定,一般为:

缴存年限5年以上:80%

缴存年限35年:70%

缴存年限13年:60%

5. 缴存余额

缴存余额是指借款人截至贷款申请日前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6.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是指借款人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

示例:

假设借款人缴存公积金年限为5年以上,缴存基数为5000元,缴存余额为10万元。

可贷额度 = 100000元 × 80% = 80000元

贷款额度 = 80000元 × 80% = 64000元

因此,该借款人的个人贷款额度为64000元。

二、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保障职工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第三条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第二章 贷款申请

第四条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河南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身份;

(二)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应当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

(三)收入证明;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五)信用报告;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贷款审批

第六条 公积金中心收到职工的贷款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资格、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

第七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收到贷款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八条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申请,应当与职工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第四章 贷款发放

第九条 贷款合同签订后,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第十条 贷款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或分期发放。

第五章 贷款使用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将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第十二条 职工不得将贷款用于以下用途:

(一)购买非自住住房;

(二)偿还其他债务;

(三)投资、经营;

(四)公积金中心禁止的其他用途。

第六章 贷款还款

第十三条 职工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四条 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还款:

(一)委托扣款;

(二)柜台还款;

(三)网上还款;

(四)其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

第十五条 职工逾期还款的,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第七章 贷款管理

第十六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制度,加强贷款贷后管理。

第十七条 公积金中心有权对职工的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职工应当配合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八章 贷款结清

第十九条 职工偿还贷款本息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第二十条 职工提前还清贷款的,应当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提前还款手续费。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2020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2020年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一、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 = 家庭可贷额度 × 贷款成数

二、家庭可贷额度计算

家庭可贷额度 = 家庭月收入 × 贷款年限 × 还款能力系数

三、贷款成数

贷款成数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一般为:

首套房:最高80%

二套房:最高70%

四、还款能力系数

还款能力系数根据借款人家庭月收入和月支出计算,一般为:

月支出占月收入比例≤50%:1.2

月支出占月收入比例50%70%:1.1

月支出占月收入比例70%90%:1.0

五、计算示例

假设:

家庭月收入:10000元

贷款年限:30年

还款能力系数:1.2

贷款成数:80%

计算步骤:

1. 家庭可贷额度 = 10000元 × 30年 × 1.2 = 360000元

2. 贷款额度 = 360000元 × 80% = 288000元

因此,该家庭的2020年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为288000元。

六、注意事项

以上计算仅为参考,实际贷款额度可能因借款人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贷款额度还受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等因素影响。

借款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避免过度负债。

四、2021河南省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1年河南省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

| 贷款类型 | 首套房 | 二套房 |

||||

| 普通住房 | 50万元 | 30万元 |

| 改善性住房 | 60万元 | 40万元 |

| 公积金组合贷款 | 80万元 | 50万元 |

注:

以上额度仅适用于河南省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

具体贷款额度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为准。

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贷款或已出售的职工。

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贷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