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借贷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
- 作者: 刘坏夕
- 来源: 投稿
- 2024-08-02
一、民间借借贷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民间借贷的认定
第三条 借贷合同的效力
第二章 借贷合同的成立
第四条 借贷合同的成立要件
第五条 借贷合同的书面形式
第六条 借贷合同的口头形式
第三章 借贷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 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第八条 贷款人的催收权利
第九条 借贷利息的约定
第十条 借贷利息的计算
第十一条 借贷利息的上限
第四章 借贷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二条 借贷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借贷合同的解除
第五章 借贷纠纷的解决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
第十五条 举证责任
第十六条 诉讼保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民间借借贷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借贷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数额较小且借款人为缺乏书面能力的除外。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利率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年利率6%。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借款期限届满后,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还款。
四、担保借贷合同可以约定担保。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在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违约责任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应当按照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借贷合同约定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请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六、诉讼时效
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规定
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计算方法的,从约定。
借贷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应当从约定。
借贷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的,应当从约定。
三、民间借借贷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和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借贷合同的成立
借贷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贷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的借贷合同,应当载明借款人、出借人姓名或者名称、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二、借款利率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超过上述利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贷双方未约定利率的,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四、还款方式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一次还本付息、分期还本付息或者其他还款方式。
未约定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应当一次返还。
五、担保借贷合同可以约定担保。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在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
六、诉讼时效
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超过法定利率部分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贷合同中约定借款人逾期还款支付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借贷合同中约定借款人逾期还款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约定利率计算利息。
四、民间借借贷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民间借贷的认定
第三条 借贷合同的效力
第二章 借贷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第四条 借贷合同的成立
第五条 借贷合同的生效
第六条 借贷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章 借贷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 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第八条 贷款人的催收权利
第九条 借贷利息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条 借贷合同的提前履行和延期履行
第四章 借贷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金的约定和适用
第五章 担保
第十四条 担保的种类和效力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第十六条 保证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抵押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第十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第六章 诉讼
第十九条 管辖
第二十条 举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诉讼时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