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自然人借贷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及中断情形

  • 作者: 刘嘉映
  • 来源: 投稿
  • 2024-07-27


一、自然人借贷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及中断情形

自然人借贷诉讼时效

计算方法:

自债权到期之日起计算。

债权到期日为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自债务人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计算。

时效期间:

一般为三年。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躲避债务,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下落之日起计算。

中断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行为而导致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断情形包括: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务人支付部分本金或利息。

债务人承认债务:债务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认债务的存在。

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诉讼被驳回或撤回。

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催告通知:债权人以书面形式催告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躲避债务: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下落之日起。

中断后的时效期间:

时效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新的时效期间从中断之日起计算,为三年。

注意:

时效中断仅适用于中断原因对应的债权。

时效中断后,债权人仍需在新的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否则债权将因时效消灭。

二、自然人借贷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及中断情形

自然人借贷诉讼时效

计算方法:

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务履行期未明确约定的,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时效期间:

一般为三年。

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时效期间为十年。

中断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事由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中断事由包括: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包括支付部分本金、利息或其他费用。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包括书面催收、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

债务人承认债务:包括书面或口头承认。

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包括延长还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等。

债务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效中断至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继承或取得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

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

注意:

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时效中断事由发生后,债权人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时效再次中断。

三、自然人之间借款未归还的诉讼时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未归还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适用范围

本诉讼时效适用于自然人之间因借款合同产生的债务纠纷。

起算时间

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借款合同中,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一般为:

借款到期日

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时

借款人下落不明满一年时

中断和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断:

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履行义务

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债权人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届满后的后果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丧失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权利。债务人可以援用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特别注意

诉讼时效期间可以约定缩短,但不得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中止之日起,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的诉讼时间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诉讼时效为三年。

起算时间

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对于借款合同,一般从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中断和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履行义务的;

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

债权人提起诉讼的。

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时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债权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债务人死亡,没有继承人的;

债务人丧失行为能力,没有监护人的。

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未提起诉讼,则债权消灭。债务人可以援引诉讼时效抗辩,拒绝履行债务。

特别注意

诉讼时效期间可以约定缩短,但不得约定延长。

对于无书面借据的借款,诉讼时效从借款人承认借款时起计算。

对于有担保的借款,诉讼时效从担保物权消灭时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