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和债权转让案由(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后是否仍按民间借贷审理)
- 作者: 张景洲
- 来源: 投稿
- 2024-07-24
1、民间借贷和债权转让案由
2、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后是否仍按民间借贷审理
3、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后,管辖法院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随债权转移原则
债权转让后,管辖法院通常随债权转移而转移。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纠纷,应按转让前的协议或法律规定,由原债权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债权人所在地原则
当转让后债权人无法确定时,可以适用原债权人所在地原则。即在债权转让之前,由原债权人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法院管辖的纠纷,在债权转让后仍由该法院管辖。
受让人所在地原则
如果原债权人无法确定,或者债权转让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要联系在受让人所在地,可以适用受让人所在地原则。即债权转让后的纠纷,由受让人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原则
如果债权转让时,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协议,可以按照约定的管辖法院进行审理。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举证责任
在确定管辖法院时,主张转移管辖的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权转让的真实性以及转让后的债权关系。
4、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中债权的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法律规定:
一、转让人和受让人须具备法定资格
转让人须具备对债权处分权,受让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转让债权的,应符合其章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债权可转让
并非所有债权均可自由转让。涉及人身关系、知识产权等特殊内容的债权一般不可转让。
三、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后,转让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债务免除,受让人不得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四、转让协议内容
债权转让协议应载明债权转让的标的、价款、受让人承担的义务等内容。
五、转让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享有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承担相应的义务。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六、债务人的异议权
债务人对债权转让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受让人提出异议。异议正当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七、善意受让人的保护
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受让债权的,即使债权转让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第三人主张权利,受让人的债权仍受法律保护。
遵守以上法律规定,可有效保障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