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最新贷款政策(长春市最新贷款政策公告)
- 作者: 张颂沅
- 来源: 投稿
- 2024-07-12
1、长春市最新贷款政策
长春市最新贷款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长春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长春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政发〔2023〕4号),对房地产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首套住房贷款方面
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二、第二套住房贷款方面
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方面
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原则上不予贷款。确需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四、重点支持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对于购买普通住房的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重点支持首套住房贷款和第二套住房贷款,适当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居民家庭,贷款额度和期限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不得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房屋,不得以低于成本价对外委托代销。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购房人信息登记制度,并如实向购房人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虚假宣传。
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长春市最新贷款政策公告
长春市最新贷款政策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精神和长春市实际情况,现对长春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1. 首套房贷款政策
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20%。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
2. 二套房贷款政策
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30%。
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3. 三套房及以上贷款政策
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 调整后贷款政策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年月日起执行。
5. 其他说明
以上政策适用于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住房贷款。
符合国家及长春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仍可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本公告由长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长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月日
3、长春市最新贷款政策解读
4、长春市最新贷款政策出台
长春市出台最新贷款政策,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该政策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调整企业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 扩大贷款规模:提高企业贷款额度,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支持复工复产和发展。
3. 简化贷款流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效率,缩短企业贷款申请时间。
4. 延期还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申请贷款延期还款,缓解企业还款压力。
5. 增加担保支持:加强担保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提高贷款可获得性。
6. 加强政策指导:建立贷款政策咨询平台,及时解答企业疑问,提供政策指导,帮助企业了解和利用优惠政策。
该政策的出台,为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企业可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减轻资金压力,抢抓发展机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